关于《连州市“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”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》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说明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1-08-25 16:32:32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:-
连州市民政局起草制定的《连州市 “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”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》,于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9日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在公示期间收到一份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具体如下:1、社工五险一金是否要个人全部承担(即全部从4166元/月/人中扣除)?如果是,则会造成社工个人生活基本保障问题,个人希望相关单位予以部分支持;2、希望部门予以考虑各乡镇社工基本住宿安置问题,解决社工基本后顾之忧,以便社工更好开展工作。
按照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采纳公众部分意见:采纳公众第2点意见,双百社工站的社工住宿安置由所属乡镇解决;不采纳公众提出的第1点意见,按照《关于印发清远市“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清民办〔2021〕6号)文件第二大点第八小点:健全薪酬体系。一是明确薪酬标准:“先期整合纳入的社工站管理的社工,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原合同执行。社工站新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年薪不少于5万,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(含五险一金)待遇”。因此,结合省、市实施方案起草制定的《连州市 “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”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》,其中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,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(含个人和单位五险一金)的薪酬待遇执行。
特此说明!
连州市民政局
2021年8月25日